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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本科计划)第1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至7月7日(每天9:00—18:00)。
(一)特殊类型批。
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21分)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高校一致。
(二)常规批。
1.分数线要求。
444分及以上可填报普通类常规批本科计划。
2.志愿数量。
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
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文物全科人才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考生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即521分),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3.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及边防军人子女有关要求。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边防军人子女,均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志愿及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第1次志愿执行该校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线下4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且不低于一段线即444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第1次志愿投档时,报考湖南大学预科班的考生均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21分);其他院校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在普通类一段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